编辑:吴思 | 来源:学生处 | 发布时间:2016-04-26 | 浏览量:
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部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2016年市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开展红色“1+1”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题,号召学生党员充分体现先进性,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服务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在深入京津冀三地基层、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党性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更好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活动形式
各高校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党支部参加,深入京津冀三地大学生“村官”所在的农村,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与对方党支部结对,建立共建关系,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学生党支部可与京津冀三地农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
2.每个学生党支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共建活动;
3.每个学生党支部年底提交一篇总结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校需汇总相关党支部结对共建照片,集中报送;
4.除调查研究外,还需开展其他相关共建活动。
四、活动经费
2016年红色“1+1”活动经费主要由学校根据学生党支部实际支出提供支持,注重节约和实效相结合,鼓励学生向企业争取支持。
五、奖励办法
2016年红色“1+1”活动将于11-12月份组织评选示范活动和优秀组织奖。评奖办法如下:
(一)红色“1+1”示范活动评奖办法
1.红色“1+1”示范活动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由各校推荐优秀党支部参加评奖,学校推荐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年终审核确认该校实际参加活动的党支部数,按不高于1:3的比例进行分配,学校实际参加活动党支部少于3个的,原则上不分配参评名额;
3.学校按参评名额申报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一、二、三等奖的党支部,未入围党支部活动获鼓励奖;
4.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委、农村工委、社会工委等部门联合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一、二、三等奖党支部活动进行集中评审并确定最终奖项;
5.各项奖励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红色“1+1”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奖办法
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各高校组织红色“1+1”活动开展情况、影响效果和获奖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将颁发奖牌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各校于4月中下旬开始组织选拔优秀党支部参加活动,组织填写《红色‘1+1’活动共建党支部情况统计表》,5月2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
2.各校组织发动党支部利用节假日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并注意保留相关活动资料;
3.市委教育工委将于10月下发《关于组织总结2016年红色“1+1”活动的通知》,11月下发《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红色“1+1”示范活动的通知》,组织评选示范活动和优秀组织奖;
4.鼓励学校青年教师党支部积极参与红色“1+1”活动,将活动情况及时报教育工委宣教处。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953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