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吴思 | 来源:商学院 | 发布时间:2016-10-11 | 浏览量: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以及北京物资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辅修会计学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首都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会计、财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财经法规和国际惯例,具备从事本专业以及相邻专业业务的能力和素质。
二、专业前景
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统一组织报名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也可自愿参加注册会计师,以及ACCA等相关国际会计资格认证考试。有能力在企业、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会计、审计等工作,并具有继续深造的专业基础。
此外,在校内转专业时,商学院优先考虑参加会计学辅修专业学习的同学,并在转入相应专业后,可申请免修会计学类相关课程。
三、招生对象
凡我校非会计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含国际班学生),对会计有兴趣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会计学辅修课程的学习。
四、课程及证书
会计学辅修专业开设如下10门课程,实行学分制。学生通过本专业设置的辅修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颁发北京物资学院辅修专业证书,学习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课程名称 |
辅修学分 |
上课时间 |
基础会计理论与实务 |
4 |
第一学期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2 |
第一学期 |
成本会计 |
3 |
第一学期 |
财务管理 |
3 |
第二学期 |
财务会计 |
3 |
第二学期 |
会计电算化 |
3 |
第二学期 |
税法 |
3 |
第三学期 |
管理会计 |
3 |
第三学期 |
财务报告分析 |
3 |
第三学期 |
审计 |
3 |
第四学期 |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阶段
凡自愿参加辅修学习的学生,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或前往商学院办公室(图书馆202)现场填写申请表。
(二)缴费注册阶段
1、根据学校规定,辅修学费一次性缴清,共3000元(100元/学分)。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
2、学生凭缴费收据到商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六、教学安排
辅修学习时间一般为4个学期,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开课时间由辅修班主任具体通知。
辅修课程的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学习时间。
七、师资队伍
承担辅修课程的教师均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教学效果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商学院办公室(图书馆202)
联系方式:89534887
为保证质量,辅修专业每个班名额有限,请有意向的同学抓紧时间报名。
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
201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