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吴思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16-11-18 |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15年度“实培计划“-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结项答辩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入选2015年度“实培计划”项目中的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检查内容
1.结项检查提交内容
(1)提交结项报告1份。
(2)提交校内指导教师项目活动指导记录1份(见附件2,也可通过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中的指导教师项目活动指导记录导出)。
(3)提交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和评阅记录1份(见附件3)。
(4)提交项目结项检查报告1份(见附件4)。
2.结项检查材料提交要求
(1)入选“实培计划”-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的学院,在检查过程中,对未按期开展项目、或未按期提交结项检查材料的项目,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所有检查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后,于 2016年 11月 23日 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wc@bwu.edu.cn。
三、结项答辩要求
学校将组织入选“实培计划”-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进行结项答辩,请各入选项目提前准备好结项答辩PPT,答辩顺序按照附件1的顺序进行,每个项目结项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
答辩时间: 2016年 11月 26日上午 8:30-11:30
四、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37
办公地点:人文楼221室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入选项.xlsx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评阅表(校内指导教师专用).docx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评阅表(校外指导教师专用).docx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结项检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