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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2015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3-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338号)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范围

2013-2015年度立项的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完成的项目应进行结题验收,未完成的项目则须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内容  

1.有无按照申请书中的研究计划开展实质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2.检查和梳理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析项目进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等;   

3.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   

(二)中期检查方式及要求  

各项目组在认真梳理和总结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基础上,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中期报告书》、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请将所有成果附在中期报告后装订五册,装订顺序为中期报告书、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封面为中期报告书的封面。电子版发送到jiaoyan@bwu.edu.cn。  

三、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1.结题验收采取学校自评和市教委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和归纳立项以来所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及支撑材料。请将所有成果附在结项报告后装订五册,装订顺序为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封面为结项报告书的封面。电子版发送到jiaoyan@bwu.edu.cn。  

3.联合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市教委与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和归纳立项以来所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及支撑材料。请将所有成果附在结项报告后装订五册,装订顺序为结项报告书、项目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装订封面为结项报告书的封面。电子版发送到jiaoyan@bwu.edu.cn。受市教委专项资助的项目还需提交《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经费决算表》。   

4.结题报告书填写说明  

项目编号填写批准立项文件中的项目编号;项目类型填写重点、联合或面上;课题组成员有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需由课题主持人写出相关说明附后;项目成果形式填写论文、研究报告或课件等(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已发表在合法的学术刊物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将报告附后,成果形式为课件的需附光盘或写明所在网址);受市教委专项资助的项目拨付经费填写市教委实际拨付经费数(如自筹项目填写零)。  

四、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16.11.29日下午2:00  

2.答辩地点:人文楼208  

3.答辩要求:请准备PPT,陈述时间5分钟  

教务处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