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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网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需填写附件1,标注自己的情况及确认核实转移的团组织关系全称。

按照学生团员转入团组织所在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种:

转入京内的学生团员,可通过转入团组织添加团员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并标注毕业去向,各级团组织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转至京外的学生团员,在线上系统手机端“我的组织”中录入转入团支部信息(支部名称为组织全称)并标注毕业去向,如组织全称无误由北京团市委将学生团员转入申请传送至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团组织,再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智慧团建”系统操作要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转入广东、福建的同学应先与转入团组织取得联系,完成该省份的团员报到工作,最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转出京外申请)。

对于标注2019年毕业的团支部,团组织应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我的成员”列表中标注团员的毕业去向(升学/非升学);2019年毕业团员在系统中进行团组织关系转移时也可以完成毕业去向的标注。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通过团员个人申请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添加团员的方式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各类学校团组织应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完成新生所属的团组织的创建,新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发起转入申请,团组织负责人认真核准并通过团员的转入申请。团组织负责人也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在系统上将已完成注册的学生团员添加至本组织。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只需要完成“北京共青团”系统的注册(注册前必须明确一个原有的隶属团组织),填写附件2(已报名的均需要填写,如不成功再进行其他类型处理1),由各学院按要求将团员姓名、身份证号、“北京共青团”系统个人ID、所在团组织全称及ID等信息的电子版表格(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需进行线上转接。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3),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6.上述情况的学生团员中,第2、5项(升学、出国学习)提到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标记为“升学”;第1、3、4、6项提到的毕业学生团员均标记为“非升学”。已将毕业时间标记为2019年的学生团员本人和团支部书记均有操作权限。请务必实现毕业学生团员100%标记。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依托“北京共青团”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若仍有未注册登陆北京市共青团系统的团员,务必注册登陆,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按照“北京共青团”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4),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等流程.

(2)各团员核实确认好团员转接地全称,各学院请于6.19日前提交附件1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tw_zzb@126.com

(3)入伍、出国分别提交附件2、3,以学院为单位于6.24日前提交给校团委人文楼109。

(4)6月14起至7月20日前,督促团员进行系统操作转接申请,截止7.22日,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具体系统内转接流程参见附件4。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89534405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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