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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中青办联发〔2010〕2号),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并适时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我校共能推荐1-2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各省级团委、青联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提名1个“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集体。

3.疫情防控一线优秀个人追授和个人(集体)加授

在以上申报人选之外,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幸因公殉职的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和其他各行业、各领域青年,符合个人申报人选第1-3条标准的,追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医务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官兵干警等各行业、各领域青年代表,以及优秀青年突击队员、青年志愿者代表,符合个人申报人选第1-3条标准的,可申请加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此类表彰人选名额不占分配表名额,统一由各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依程序申报,追授人选按实际情况申报,加授人选名额每个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不超过2名。符合集体申报标准的,可申请加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每个省级团委、青联以及行业团(指)委提名不超过1个。

二、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紧张有序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切实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典型。

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7日前,将申报人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团委邮箱:tw@bwu.edu.cn

申报注意事项和表格请见附件。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13269377282

电子信箱:tw@bwu.edu.cn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