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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报销时间通知

2010-2011年度供暖费报销时间集中在11月1日—12月15日期间(11月27日至月末不报销),望报销供暖费的教职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报销。具体每周报销时间,定为周二、周四全天和周五上午。

后勤管理处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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