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激发广大教师对教学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异成绩,现开展2009-2010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09-2010学年教学先进个人(本科)评选时间为5月17日-6月25日(第12-17周)进行。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须在2009-2010学年的两个学期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同时在本院(系、部)09-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列前30%;
各院系在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本院(系、部)教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办法,按照各院(系、部)总任课教师人数10%的比例进行推荐。各院系推荐名额见附表1。
请各院(系、部)于5月2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办法交至教务处(人文楼211,需加盖公章)。
教务处按照各院(系、部)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安排专家听课,考查候选人的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处在综合考虑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和督导听课结果的基础上,遴选出15名教师参加北京物资学院教学先进个人教学观摩评选活动。
候选人进行教学观摩演示,教务处组织评委打分。在综合学生评价、随堂听课和现场教学观摩演示评分的基础上,计算出教学先进个人综合评分,并将名单及评分情况上报学校。
学校在教务处上报名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教学先进个人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