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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教务处将于5月28日组织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在项目申请书中“课题研究时间”定在2009年6月之前的所有项目均可参加结项评审工作。一般情况不能延期或提前结项,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批复后方可。

二、结项及评审方式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项报告(不少于1万字,不含附件材料),并根据立项合同书提供项目成果。

评审采取专家审阅和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形式,现场答辩时限为8分钟。专家组依据各项目的立项合同对项目提交的项目成果及答辩材料进行鉴定和评审,并根据各项目的完成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三、结项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项登记表(见附件1)、结项报告、评审材料以及答辩PPT文件于2009年5月26日前交至教务处行知楼三层,电子版同时发至baixuebo@sohu.com。

联系人:白学波      电 话:89534637

 

 

 

教务处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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