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汇总两年来我校学生组织参与和服务奥运会、残奥会工作成果,系统总结梳理学生组织奥运工作经验,表彰奥运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推动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在全校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校团委将评选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到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参加首都高校学生组织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总结。
1、总结时间跨度: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
2、总结内容:各学生组织两年来与奥运相关的工作概况、主要做法、工作成绩、主要经验;同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契机,做好高校学生组织工作的发展思考与规划,充分阐述高校学生组织落实“两个全体青年”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
3、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分别撰写工作总结。总结文本须由院系团委审核,加盖院系团委公章,总结于10月10日下午4:30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bwu.edu.cn.
4、工作总结是工作考核与评选表彰的基本依据,各学生组织要认真撰写,不提交的2008年工作考核为不及格,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内各项评优资格;工作内容充实的,可随同工作总结提交形式多样的支撑材料。
1、以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名义,设立“首都高校奥运工作优秀学生干部”、“首都高校奥运工作先进学生集体”、“首都高校奥运工作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等奖项,名额分别为1000名、300名、300名。市学联将向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发证书。
2、“首都高校奥运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的推荐范围是:参与奥运志愿者工作和奥运服务工作,组织奥运主题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校级学生社团干部和班集体干部。我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5人,其中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校级学生社团干部所占名额不得低于40%,班集体干部所占名额不得低于20%。名额分配比例:各学院团委推荐1—3人,各系团委推荐1—2人,校级学生组织推荐1—3人。
3、“首都高校奥运工作先进学生集体”评选表彰的推荐范围是:参与奥运志愿者工作和奥运服务工作,组织和承担奥运主题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校级学生社团和班集体。我校推荐候选集体应不超过5个,其中至少有一个为班集体。各院系、各校级组织推荐1个集体。
4、“首都高校奥运工作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评选表彰的范围是:获得“首都高校奥运工作先进学生集体”的指导教师,包括获奖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的秘书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等,随先进集体一并推荐。
5、上述奖项的推荐和自评工作由院(系)团委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报送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程序规范。上述奖项的评选工作不影响其他评选表彰工作。
6、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格(见附件),并报送事迹材料。各院系团委汇总推荐表后按要求填写汇总表,并于9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于9月26日下午评选后报送团市委。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则视为没有完成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总结工作,请各院系团委高度重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w@b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