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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四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名额分配方案的配额,拟推荐一名教师作为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鼓励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请参照《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2)。

三、评选方法与申报要求

1. 各院系根据《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严格按照名额择优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被推荐的候选人每人提交一份8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主要介绍个人的先进事迹。

3.经书记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从各院系推荐的人选中遴选出一名第四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4.学校设立公示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于4月7日前将推荐人汇总表(见附件3)和个人推荐材料一同交到教务处评估办。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克非   联系电话:4302

相关内容可登录北京市教委高教处网站查询。

教务处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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