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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公费医疗审核报销于2008年4月1日(星期二)开始运行。

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审核时间:

每周一全天、周二上午为教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审核医疗费用。

周二、周三下午为学生审核医疗费用。学生每周三下午到财务处报销。

2、医疗费用审核时: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学生要带齐报销凭证,包括处方的明细、检查和治疗的明细、中医饮片底方(学生中医饮片不予报销)、就医门诊病历。缺少报销凭证的费用单据不予报销。在药店自行购药的单据不予报销。

3、个人单据每月集中审核,每人每月审核门诊费用入机一次。

4、住院费用审核时请带齐住院收据、出院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诊断证明,随时到校医院办理。住院费自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结算完毕,如超时未结,市医保中心不再审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担。

5、教职工审核医疗费的入卡金额月底统一结算上报财务处,因时间的关系,不能与工资一同打入工资卡,只能单独划入卡内。

6、因刚开始审核08年度医疗费,初期审核时可能报销人员比较多,请大家尽量错开审核的时间,以免造成排队等候的现象。同时我们会尽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排队等候时间,请教职工和同学们谅解!

公费医疗办公室          

2008-03-25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