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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领取学期初补考通知单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本学期教学安排,我校第三周组织学期初补考。现教务处已将学生(含离校生)的补考通知单发至各院系教学秘书处,请相关学生3月4日前到各院系领取补考通知单,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补考报名者不得旷考,旷考学生将给以通报批评的违纪处分。对于补考报名后又办理留级或休学等其他手续的学生请到教务处申请取消补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离校生请携带身份证、收据、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并将收据贴在试卷上否则成绩无效;缓考生将缓考申请表贴在试卷上。在校生请携带学生证和补考通知单参加考试 ,否则不允许入场考试,参加大学英语补考的学生请携带耳机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