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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集体户口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区户籍人口采取临时性限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通州区对所有集体户口人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我校部分教职工需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本人实际购房居住地,如有愈期不办理的,学校集体户口将被冻结。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落户通州临时性限控措施(摘录)  

1.冻结本市他区迁入通州区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2.对通州区现有废弃地址户籍人员进行清理,并冻结废弃地址落户;   

3.对通州区引进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应在实际购房居住地办理落户;   

4.对于在市内有两套或多套房产的本市居民,申请在通州区房产落户时,严格审查是否在通州区居住,对不在通州区实际居住的,不予办理落户;   

5.对现有通州区单位集体户进行清理,对其中已在本市他区(不含城六区)购置房产的人员,动员将户口迁走,对单位不配合的,集体户口予以冻结  

6.冻结单位已不在通州区的集体户口落户;   

7.通州区不再受理未经市政府批准的单位集体户立户申请;   

8.通州区域内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户。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办理户口迁出及落户,需带齐以下材料:  

1.由本人到学校户籍办(行知楼107,赵老师,电话4497)取本人户口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需盖章);  

2.房屋所有权证(含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5.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涉及到小孩的(原则上要迁走),需小孩出生证(含复印件)  

7、涉及配偶的,需结婚证(含复印件)  

8、本人户口页上住址与“富河大街1号”不一致的,需到户籍办开具“同一地址”证明。  

以上材料备齐后,必须由本人到实际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现场写申请),其他不明事项,请电话咨询属地派出所、学校安稳处办公室、户籍办。  

永顺派出所户籍电话:80887115,高警官  

学校安稳处户籍办:4497,赵老师  

学校安稳处办公室:4426,武老师  

三、完成时限  

按通州区要求,最后时限为6月14日,愈期学校集体户将被冻结。

请涉及到人员积极配合,抓紧时间办理户口事宜。

安稳处  

201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