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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北京物资学院“揭榜挂帅”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第22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发布校科研工作会“揭榜挂帅”科研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北京物资学院在职人员,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技术攻关和科研团队组织能力,可联合校外科研人员参与研究。

项目研究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有在研校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实施方式

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北京物资学院,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应用研究成果,扩大成果影响。

在同一项目研究方向下,当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出现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两个项目开展研究。中期检查完成后,将对两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判定后续支持方式。

三、项目经费

项目管理参照《北京物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资助经费按《北京物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管理、专款专用。

项目立项后,拨付总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总资助经费的30%,项目实施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拨付总资助经费的20%。

四、项目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

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评估的项目不再拨付后续经费,并计入科研人员信用档案。

中期检查时间拟定为2022年6月,中期检查时,项目应完成指南规定研究成果内容的一半以上。

2.项目验收

学校组织验收评审,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校级项目。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2月16日,将纸质版《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至崇德楼415,电子版发送至kyxm@bwu.edu.cn。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科研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