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教学中心 | 来源:实验教学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5-10 |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对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推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管理工作,打造集培养、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实习实践基地,为学校专业转型做好条件保障,现开展我校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资料汇编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开展实习实践基地的核查工作
各学院安排专人核查各实习实践基地运行、协议签署情况、标牌等情况。
1.对现有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填写在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提交协议书扫描件。
2.协议书已过有效期但继续保持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需重新签署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1.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与行业头部企业共建培养、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实习实践基地。确保各专业均要有一批稳定的培养、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实习实践基地,规模上要求接纳学生数不少于专业学生最多分批数下的数量,功能上要求能满足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提供相对稳定的实习、就业岗位,实习地点和指导教师方面要求保持相对稳定。
2.新拓展实习实践基地,在开展活动前,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提前签署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基地的建档及数据上报工作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相关档案建设与管理。建档内容包括各实习实践基地情况简介、合作协议书、管理责任人及学生实习(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
2.高度重视学生实习数据的采集工作。各学院要在现有基地基础上开展有组织的集中实习,对开展的实习活动,要指定专人及时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数据报送。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9日前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资料按(附件1:XX学院在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汇总表,附件2:XX学院实习实践基地汇编模板)的格式进行填报,形成电子档资料报实验教学中心。(邮箱:syjxzx@bwu.edu.cn)
2.新拓展或续签的实习实践基地备案时须提交基地备案表(附件3)及协议书原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交至实验教学中心108,电子版发送邮箱syjxzx@bwu.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