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人事处 |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3-06-29 |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各二级单位:
学校暑假假期即将到来,全体教职工要统筹安排好假期内学习、科研及生活,注重劳逸结合和身心调整,为进一步明确暑假期间教职工管理要求,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全体教职工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盗窃、防诈骗、防纠纷、防伤害、防事故、防突发事件的措施。夏季高温炎热,外出要做好防中暑的措施。
2.教职工假期离京、离境应在完成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暑期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如暑假期间计划因私出国(境)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按照《北京物资学院考勤管理办法》(物院发〔2022〕40号)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全体教职工原则上应于开学前一周提前返京,须于新学期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假期离京的教职工下学期开学前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返京返岗的,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不归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4.各二级单位应在开学前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实际状态并及时督促京外教职工按时返京。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返京的,各二级单位需及时了解掌握原因并做好考勤工作,对于存在困难的教职工,各二级单位要主动做好关心慰问,及时帮助解决。
衷心祝愿全体教职工和家人身体健康,平安幸福,暑假愉快!
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