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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育教学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止20231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1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人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   申报名额及材料报送

1. 限额申报,我校有1个申报名额;

2. 请各学院(部)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每个学院不超过1名),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附件),并于202391日上午9:00之前发送推荐书电子版到教研邮箱:jiaoyan@bwu.edu.cn纸质版(一份)经由学院盖章后报送人文楼209

3. 获得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候选人还需登录教育部系统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