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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户籍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请各本科学院、研究生部通知到每位2023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请尽快上交户籍资料,安排如下:

上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前,过期将无法办理,后果自负。

上交地点:物院南大门往东30米,服务楼一层,安稳处户籍办赵老师处,咨询电话89534497。

一、户籍管理政策

依据户口管理有关政策,本市新生入学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事项京外新生请参考以下几点:

1.按照国家相关户籍规定,京外新本科、研究生户口迁移政策遵循“自愿原则”,即:既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也可不迁入。

2. 2023级新研究生本科期间已将本人户口迁至在京高校集体户的,户口必须迁入我校集体户(其中本科是物院的学生,也必须从新办理迁入手续)。

二、迁移户口上交资料:

1.生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自己的学号。

3.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安稳处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