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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86号批文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一、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报送内容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报送报表相关数据。具体报送内容与填表要求见附件。

特别提醒:XXX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应报送学院全部实验室,包含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实验室类型”准确选择“教学为主”、“科研为主”等,其中选择“教学为主”的实验室要与前期申报教学实验室审批认定保持一致。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于2023915日(周五)前向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数据(纸质数据须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张鑫

电话:89533626

邮箱:syjxzx@bwu.edu.cn


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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