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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填报国家助学金个人承诺书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个人承诺制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47号)》(见附件1)中要求,国家助学金实行个人承诺制,研究生在首次获得国家助学金前,需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并对本人有无固定工资收入情况进行个人承诺。根据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3级全日制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填报时间

9月14日至21日(17点)前完成填报。

三、填报方式

请所有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登录学校企业微信号,按照附件2的流程据实填报。

四、填报要求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填报后若因若材料不实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由此取消个人助学金或延迟发放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9534387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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