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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结项报告》3份(胶装,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至崇德楼415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kyxm@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结项验收时,项目应完成《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中的项目验收要求。

2.各单位组织好本次验收工作,按照结项报告材料要求审核结项材料。

3.学校组织结项验收,对未通过结项验收评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并计入科研人员信用档案。

联系人:孙巍 010-89534107

科研处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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