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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申报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发展目标,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化程度,依据《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试行)》(物院发[2018]17号),学校现启动2024年国(境)外访学研修申报推选工作,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境)外进行为期6-12个月的访学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途径、资助形式与名额

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主要有学校公派访学项目、校外公派访学项目和教师自费访学研修三类,均需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学校公派访学研修的资助形式包括学校专项经费资助、教学或科研项目资助两类。其中,学校专项经费资助名额不超过2名,教学或科研项目资助不设名额限制。

二、申请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务教师须取得博士学位。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发展动态;承担过一门以上专业课的教学工作;曾主持过一项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层次的科研项目;是学校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

4.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公认的测试或认证,能熟练运用外语完成访学研修任务。

三、推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境)外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1),出具拟赴访学校的邀请函,报所在院(部)。

2.院(部)推荐。院(部)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北京物资学院2024年教师国(境)外访学报名汇总表》(附件2)。6月20日(周四)前将汇总表、推荐表、邀请函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rsc@bwu.edu.cn,签字盖章的打印版报送至人事处(崇德楼814)。

3.学校选拔。人事处审核申请材料,经学校人才人事工作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拟定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4.办理手续。资助资格确定后,人事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办理出国(境)手续。

四、派出时间期限

访学教师派出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访学教师在有效期内因个人原因未实际出访的,学校将撤销资助,并取消本人下年度申请国(境)外访学项目的资格。

五、其他说明

1.资助内容和工资待遇、管理与考核等遵守《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国(境)外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双肩挑”教师申请国(境)外访学研修的程序,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9534235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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