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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安排,现启动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1、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执行时间参加结项或中期检查。2023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参加中期检查;一般项目参加结项评审。

2、早于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项的,参加此次结项评审。

二、工作要求

1、项目结项要求:

参加结项评审的项目需填写结项登记表(见附件1)、结项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报告体例见附件2)、成果复印件等,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泛雅教学平台http://bwu.benke.chaoxing.com/(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20日。

2、成果要求

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篇北大核心期刊以上教改论文(标注项目资助),一般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1篇教改论文(标注项目资助)。项目结项时要求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对于课程思政项目,项目结项时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并要求围绕项目研究核心内容提交相应的教改论文、案例、说课或微课视频等研究成果,重点项目结项时要求至少提交4个以上研究成果,一般项目结项时要求至少提交1个以上研究成果。其中,教改论文需要达到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质量,教改论文须标注项目资助。

2、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上传至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系统泛雅教学平台http://bwu.benke.chaoxing.com/(系统使用的相关说明见附件5)。

3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

4、对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5、各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于系统内完成二级审核并导出各单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各批次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bwu.edu.cn,过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不再提交。

三、经费拨付办法

结项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按照结项项目的资助额度拨付剩余经费。对审定为不通过或撤销的项目,不再拨付经费。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9534303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体例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各单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信息统计表

附件5:项目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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