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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级青年科研基金进行结项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科研处将于2025年开学组织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结项和中期检查工作,请需要结项和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于2025年3月7日下班前提交相关材料于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研处,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提供三份,学院需同时提交结项和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结项或中期检查,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此次需要结项的项目为2022年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请按照结项报告书(见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结项材料,项目结项要求请参考《北京物资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6);

此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24年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2023年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详见附件4),请按照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检查材料。

相关答辩安排将随后进行通知。

相关问题请咨询科研处仵坤,80575101。

科研处

2025年1月8日

附件1:结项报告书

附件2:需结项项目清单

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4:需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5:学院汇总表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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