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研究生科研竞赛奖暨第一届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参评者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正常,不处于违纪处分期。
4.按规定注册和缴纳学宿费。
5.在基本修业年限内。
三、评选奖项要求
(一)科研竞赛奖
1.奖项设置及金额
设置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5000元/项。
2.评选要求
(1)科研成果类:B1级及以上成果可申请一等奖;B2级成果可申请二等奖。开源期刊不能参与本奖项评选。
(2)学科竞赛类:A类赛事全国决赛一等奖可申请一等奖;A类赛事全国决赛二三等奖或B类赛事全国决赛一等奖可申请二等奖。
(3)所涉及科研成果级别认定以科研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或通讯作者,且北京物资学院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网络首发可等同于正式发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科竞赛以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赛事库》最新数据为准,团队比赛只能由第一负责人申请。
(4)申请人所涉及科研成果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学术之星
授予A级科研成果获得者“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5年5月12日-5月21日)
申请人在科研服务平台填写科研成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研工管理-创新竞赛登记中填写学科竞赛获奖。填写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科研竞赛奖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证明(论文、专利、著作等)、科研成果系统填报截图或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网络首发成果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2025年5月22日-6月1日)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科研成果级别、作者排序、获奖等级等是否符合评选要求,确定评选结果,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异议申诉。
(三)学校终审及公示(2025年6月2日-6月11日)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填写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科研竞赛奖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授予“北京物资学院科研竞赛奖”及“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及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二)严格程序,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