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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陆:现代教师该树立怎样的道德形象

把教师视为圣人,表面上是给予了教师很高的地位,但用无人可及的圣人之德要求教师,映衬出来的是教师的平凡、平庸。   

把教师视为凡人,淹没了教师平凡工作的不平凡之处,也就消解了尊师重教的必要性。   

把教师视为好人,显现的是教师平凡工作的伟大和独特之处,因而可以为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提供合理的情感依据。   

现代教师究竟是普通人,还是道德完善的圣人?如何合理定位现代教师的道德形象?这些是广大教师最困惑的问题,也是当前讨论师德话题需要明确的基础性问题。   

新加坡南洋大学严元章先生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些行家对于“人之模范”这个为师的概念,根本就不肯接受。二十多年前,曾经有一位数学教授突然来看我,带有忿忿不平的语气对我说:“师者,人之模范?我教数学,教完就了——哪管他什么模范不模范!”当时这位教授,看来是想让我支持他的议论;然而,我只是对着他微笑,没有表示意见。   

不知您是否同意那位数学教授的观点,但我相信,有不少教师会把这位数学教授视为知音。的确,在社会上,人们关于教师道德形象的定位问题,存在明显分歧。不少人把教师视为传承文明、教人向善的精神导师,因而倡导教师必须具有圣人之德,强调教师处处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而在许多教师心目中,自己只是做份工作挣份工资的普通人,凭什么要处处为人师表?这是关于教师工作和师德修养的两种不同认识和定位,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圣人观”,后者称为“凡人观”。   

“圣人观”是中国古代教师素养的总纲

“师者,人之模范”这个命题,可谓“圣人观”的集中表达。这句话出自汉代学者扬雄笔下,是我国古代教师观的经典表述。从先秦时期起,我国就一直不断地探讨着择师的标准问题。择师大抵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道德修养高,二是业务能力强。例如,战国时期我国著名教育家荀子在《荀子·大略》中就明确提出了做教师的四个条件:“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凌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其中,前两条侧重德性,后两条侧重才干。《学记》从业务方面提出了做教师应该具备的条件,如知兴废、能博喻等。到了汉代,扬雄在《法言·学行》中更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命题:“师者,人之模范也。”何谓人之模范?对此,他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知识渊博、乐教不厌、教学有法、以身作则等。按照现在的理解,这是一个关于教师素质结构的综合标准,内容涉及道德水平、知识水平、教育精神和教育能力等各方面。由此可见,“师者,人之模范”这一命题,是我国古代教师素养的总纲,是择师的核心标准,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方向。   

中国古代特别强调“师者,人之模范”这一命题,有其具体的历史背景。从社会结构来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是家国同构的伦理—政治型社会,皇权是社会权力的中心,皇权的合法性源自“以德配天”的逻辑,道德教化是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是维持文化大一统的根基。道德教化是依靠教师来实施的,教师就是代圣人言而教化万民的人,在这种背景下,便形成了尊师重教的传统,与此相对应,对作为代圣人言的教师,也提出了很高的道德和业务要求。这一点,和西方大多数国家有明显差异。西方古代社会更多是宗教—政治型社会,精神世界更多被教会控制,僧侣教士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承担教化社会的责任。相对来说,世俗的教师就只是教人读书识字的“经师”罢了,因而,对其也没有特别高的要求。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社会,强调“师者,人之模范”这一标准,强调教师做一个真正的“人师”,即青年人的精神导师,是有其历史合理性的。   

在现代社会,在现代教育体系中,起码有两点非常明显的变化:一方面,古代社会是等级社会而现代社会是平等社会。古代社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在我国古代,士(读书人)处在三教九流的首位,被赋予很高的道德优越感和社会地位,而培养士阶层的教师,无疑更是道德文章的象征和表率,处在道德金字塔的尖端。但是,现代社会推崇众生平等观念,主张没有任何一个阶层(职业)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性,在社会法制体系中,不承认任何特权公民的存在。这就是说,现代社会不再是依圣人言而生活的时代,读书人更不是高高在上的特权阶层,再像古代那样赋予现代教师代圣人言的角色并用圣人之德要求现代教师,恐怕早已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师德标准重心古今有异。古代社会只有少数人受教育,没有专门培养教师的社会机构,教师群体总量比较有限,因而更多采用从社会成员中择优选用的办法。这就是古代社会关注择师标准的原因。古代社会的师德要求,更多是一种择师标准的表述。现代社会建立了庞大的国民教育体系,推行普及教育,师资需求量极大,于是,便有了专门的教师培养机构,青年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和资格认定后,就去当教师。这样,教师有了稳定来源,择师问题就自然解决了,而教师如何工作,则需要建立专业标准,其中就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现代社会的教师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纪律,是关于教师做事的要求。   

“凡人观”忽略了教师超越凡人的必要性

“凡人观”主张教师工作是现代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工种,是付出劳动提供社会服务换得社会报酬的一种职业活动。总体来说,这是符合实际的。从社会结构来看,在全世界,广大教师,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只是现代社会的普通一员,有较高文化但很少被认为是真正专家,工作付出不少,劳动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一般,还要养家糊口,生儿育女。这的确是很平凡的人生。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从平凡人的视角去理解我国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大家就会多一份宽容和认同。试想,寒窗苦读十几载,却拿着农民工兄弟那样微薄的薪水;做完家务、安顿好老人孩子,三更半夜还得批改作业、读书备课,日复一日,常年如此。请问,有几个人能无怨无悔地过这种生活呢?但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这就是平常的生活状况。作为平常人,教师们有时对这种生活状况有所抱怨、有些不满,是可以理解的。希望过一种幸福的、体面的生活,是每个平常人的正常心态。在社会层面,我们的确需要呼吁更多人能体会、理解教师作为平凡人的生存状况,并为改善教师生存状况做出力所能及的努力。   

教师的确是平凡人,却不能以凡人之心任性而为。教师和警察、公务员一样,所从事的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核心事务,社会责任重大,对于社会安定、国家富强、文明进步和个体幸福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教师担负着培养教育儿童的社会使命,关系国家未来,关系千家万户,一言一行都可能对儿童身心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而必须谨言慎行。我们作为从业者虽然都是凡人,但所作所为必须符合行业特性和社会期许,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社会信任和职业尊严。试想,如果一个人言行放荡不羁,谁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他教育呢?谁愿意追随这样的教师读书学习呢?可以说,如果一个教师完全按照凡人标准行事做人,他一定不是一位好教师。由此可见,教师虽然是凡人,却需要不断超越凡人的局限性而追求自我完善,这是教师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凡人观”只强调教师本是凡人的现实性,却忽略了教师超越凡人的必要性,因而也有很大局限。   

现代教师道德形象的新定位

教师不是圣人,从古至今也没有几位真正的圣人。教师是凡人,但不能满足于做凡人。那么,如何定位现代教师的道德形象呢?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不妨多做些讨论。对此,我们提出一个粗略意见:现代教师是一个好人!   

我们理解,在现代社会众多职业中自觉选择做教师的人,一般是那些天性善良、热心助人、淡泊名利的人,可以统称为社会上的好人。教师天天与孩子打交道,把全部精力用于培养别人孩子,这种慈爱之心,是人格的伟大表现。爱自己的孩子,其基础是动物本能,虽然人们常把它上升为伟大的母爱、父爱。而对别人的孩子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爱护、教导,是一种心灵的超越和理性的选择,是人类道德自觉的体现。这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情,只有真正慈悲为怀的人,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俯首甘为孺子牛”。而且,教师天天用心培养孩子,自己究竟又得到多少回报呢?教师行业一直是一个相对清贫的行业,社会上很早就有“家有三斗米,不做孩子王”的说法。相对于官场的飞黄腾达、商场的日进斗金,教师走着基本与富贵无缘的人生道路。那些善于钻营、怀揣富贵梦想的人,是不会选择做教师的,即使不小心进入了教师队伍,最终也会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业。能长期奋斗在三尺讲台上的人,大概早就放弃了众多国人孜孜以求的大富大贵幻想,心甘情愿做一个淡泊名利的孩子王。这也只有实诚之人才能真正做到。因而,在我们的心目中,每位兢兢业业教书育人的教师,都是值得众人敬佩的好人。至于那些师德楷模的高尚情操,则堪称时代的道德灵魂。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教师的社会形象大不如前。在一些人心目中,教师甚至成了坏人的代名词。对此,该如何认识和对待呢?我们认为,需要辩证分析这一现象。第一,当前教师队伍里有没有违法犯罪的坏人?当然有。校园性侵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干这种事情的教师无疑是极大损害教师队伍形象的坏人。第二,当前教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还是坏的?毫无疑问,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是好人。不讲师德、违法犯罪的只是个别教师。第三,在人们心目中,当前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什么会下降?应该说,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整个社会道德大滑坡的背景下,教育界也存在道德滑坡现象,这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负面新闻的敏感和对正面新闻的漠然,则主观扭曲了对整个行业的道德认知。此外,千丝万缕的利益瓜葛和教育的“替罪羊”效应,强化了人们对教育的负面情绪。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自然就会使普通大众对教师形象打上大大的问号。第四,当前如何重建教师队伍的好人形象?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教育系统加强危机管理,改善社会公关活动,更需要每所学校、每位教师严格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创造教书育人新业绩。我们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教师的正面道德形象最终会重新树立起来。   

在当前,积极宣传教师是好人这一基本理念,很有现实意义。这是重建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情感基础的关键环节。把教师视为圣人,表面上是给予了教师很高的地位,但用无人可及的圣人之德要求教师,映衬出来的是教师的平凡、平庸,对教师的尊敬之情从何而来?把教师视为凡人,淹没了教师平凡工作的不平凡之处,也就消解了尊师重教的必要性。把教师视为好人,显现的是教师平凡工作的伟大和独特之处,因而可以为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提供合理的情感依据。从教师队伍内部来说,强调教师是好人,可以化解长期以来圣人观带来的沉重道德压力,同时又能彰显教师工作的大爱与奉献品质,从而为师德规范提供合理的自我定位。  

(作者王本陆,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学伦理学研究”【12JJD880013】最新研究成果)   

原载:《中国教育报》2015年11月11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