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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及课程系数录入的通知

根据2017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安排,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系数录入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请各院部教秘老师通知任课教师按规定登录综合教务系统(http://saas.bwu.edu.cn)(以下简称系统)设置春季学期所承担课程的考核方式及各部分的计分比例,按时提交春季学期试卷。

一、设置课程考核方式及计分比例  

具体设置方法参考《设置课程考核方式及计分比例操作说明》。春季学期课程需要注意的是:  

1.所有笔试课程(申请提前考试的科目除外)必须设置为“期末考试阶段”,由教务处统一排考;

2.如教师在申请提前考试获批后,设置课程系数,务必设置为:“随堂考试阶段”。

3.设置课程系数完成后(4月28日系数设置系统关闭后),已设置为“期末考试阶段”的课程,不得再申请提前考试。  

4.其他考核方式如机考、论文、听力、口语等设置为“随堂考试阶段”,结课后两周内由院部组织考试。

5.同一门课程(课程号相同)的不同教学班须设置统一的考核方式及相应计分比例,如有其他情况请在4月28日(周五)前提交申请说明原因。  

6.因系数设置错误导致漏排或错排等情况的,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考试安排(须提交《考试安排调整申请表》)并负责通知学生。  

二、时间安排  

1.春季学期课程考核方式设置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第十周周四)

请各位任课教师于4月27日之前登录系统设置。为确保无误,设置成功后请重新登录系统检查设置是否有误,如需修改可直接在系统中修改并重新保存。4月28日之后将关闭系统开始收集排考数据,届时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计分比例等信息将无法修改。未按时设置考试方式及计分比例的春季学期课程将无法被收集到期末排考任务中,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试。  

2.春季学期试卷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第十二周周五)

请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网站2016年11月更新的2016版格式《北京物资学院试卷首页标准格式》和《北京物资学院考试答题纸》出题并用A4纸打印试卷,不得擅自修改标准格式.  

各学院请于第九教学周4月21日)前将试卷送本学院内,第十教学周完成自查,第十一教学周完成试卷整改和调整工作。

各学院请于第十二教学周5月12(周五)之前将以下材料和试卷送交教务处(卷库)。

(1)试卷(AB卷);  

(2)《北京物资学院考试试卷基本信息表》(不能自行打印,需由教秘老师从卷库领取)领至各院部,待期中检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卷库)

(3)《北京物资学院试卷命题审查单》(从教务处网站下载,需填写基本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查签字),待期中检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卷库)

注意:

(1)系统中选择的考试方式等内容须与教师提交的试卷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2)试卷首页和答题纸的格式,请按更新的新版本,请任课老师按照教务处网站的“常用下载->考试相关”页面下的2016年11月更新的新版格式出题。  

(3)为方便试卷印刷,请勿将试卷装订,自上而下须按:试卷、答题纸、标准答案的顺序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标准答案用订书机装订好)并用试卷基本信息表、审查单包裹装袋方可

校内考试咨询电话:4002,系统问题请致电4127。  

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