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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院(部):

现进行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研究项目的结项工作。

各单位汇总结项材料后,于2019年12月16日12:00前报送至崇德楼413,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材料提交要求: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一份结项报告及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统一蓝色封皮,用结项报告首页作为封面。各项目负责人需要进行现场答辩,请认真准备不超过5分钟ppt,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成果要求:验收成果为向国家各部委和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对策建议报告,或学术论文(CSSCI期刊论文),或理论文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北京日报理论版)。

项目结项时,达到结项要求,并取得良好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的,可继续支持。未达到结项要求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内其他项目。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89534220

科研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