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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召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

4月7日上午,教务处组织学校各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召开了2021年春季学期第三次教学例会,学校副院长刘永胜、教务处处长周丽、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顾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孙静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周丽主持。

教学例会上,白学波副处长对开学初补考及后续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并通知了学分认定、学籍清查、分阶段多样化招生宣传等要注意的事项。梁晨副处长对2021年课程思政项目立项情况、2021年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和归口专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说明。孙静主任通报了学期初督导查课和开题报告检查情况,并对领导及同行听课的系统设置做了要求。周丽处长对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了说明,要求各院部在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安排过程中要更多的关注课程质量和青年教师成长等问题。

刘永胜副院长指出各单位和教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教学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建设,在规范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服务职能。刘副院长还特别强调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紧跟教育改革趋势,紧密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课程设置既要厚基础,更要体现出高阶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