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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委统一安排,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无房老职工要注意校园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核对和自己有关的各项内容。如出现漏报、错报请及时同房改办联系。联系电话:89534517  89534660,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2、凡在2006年、2007年分配到二手房房源的教职工(含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人员),于2009年7月30日前到房改办办理房款结算手续,未按时办理的,缓办住房补贴账户。

3、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事业编制教职工,请于2009年7月15日前到房改办办理建立住房公积金手续。

 

后勤管理处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