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制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责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要求,为做好学位点建设,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大会相关管理制度,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顺利通过三年后的专项评估,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尽快达到国家申请博士授权点的基本条件及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现开展新增学位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0年申请获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交通运输、电子信息、法律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工作内容

在《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见附件1)中的专项评估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出台的相关制度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订本学位点建设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要求与精神为指导,落实分类发展,体现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特色,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和城市副中心建设需求,以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创新机制、明确职责,逐步形成能体现自身发展定位,学术传统与特色建设并重的学位授权点。

(二)编制原则

1. 统筹协调:处理好新增学位点和已有学位点之间的关系,优化师资归属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发展质量。

2. 实事求是:处理好可能性和可行性的关系,既要科学分析和正确规划发展蓝图,又要客观了解现有基础和建设能力,避免盲目性。

3. 持续发展:处理好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的关系,分阶段分层次滚动式发展,巩固优势、突出特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

(三)编写内容

学位点建设方案主要编制依据为学位点申请条件及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参考提纲见附件3):

1. 学位点现状。

2. 建设目标。

3. 学科方向或专业特色。

4. 师资队伍。

5. 人才培养。

6. 培养条件与支撑。

7. 主要任务及时间节点。

8. 质量管控与评估。

(四)其它要求及说明

1. 提高站位。相关责任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位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工作组,认真学习专项评估要求,理解指标内涵,开展考察调研,借鉴吸收其他高校先进经验,组织研讨、论证,统一思想,制订学位点建设方案。学位点建设方案应具有实践操作性,明确建设任务、时间安排、责任人等。

2. 严控进度。各责任学院应根据学位点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学位点建设。尤其是针对现阶段研究生招生、培养方案论证、任课教师选拔、教学运行方式论证等任务,相关学院应积极推进,起草制度,提出方案,及时提交研究生院,并组织实施。

3.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的制订按照《北京物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物院发〔202037号)进行制订(见附件4),学术型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制订按照《北京物资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另行通知)进行制订。

4. 请各责任学院于20213117:00前将学位点建设方案(初稿)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崇德楼617研究生学科建设办公室穆老师,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yjsy@bwu.edu.cn

5.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通过形式审查、征求专家意见后将于33日反馈给各责任学院,请各责任学院根据审查和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2131517:00前将学位点建设方案(定稿)纸质版(经学位点负责人及责任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崇德楼617研究生学科建设办公室穆老师,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yjsy@bwu.edu.cn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89534902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物资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