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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庆祝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工会及全校女教职工:

春光明媚,万物复苏。新学期伊始,我们迎来了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为丰富我校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彼次间的交流,充分展现物院巾帼风采,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校工会特举办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活动组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一:评选北京物资学院“巾帼建功标兵

为激励学校广大女教职工在岗奉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助力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2021年“巾帼建功标兵”活动。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评选范围为全体在职在岗女教职工,获得“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的人数不超过全校女教职工总数的2%。(不超过9人)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爱国爱党,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品行优良;

2.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在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充分展现巾帼风采;

3.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评选工作要求

1.以二级单位工会为单位组织申报和推荐;

2.申报和推荐对象侧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一线的女教职工;

3.各二级单位工会要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做到好中选优;

4.各二级单位工会要加强榜样示范教育,把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

5.申报对象需填写“巾帼建功标兵”申报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由所在二级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1年3月24日前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6.“巾帼建功标兵”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和奖励

1.对评选出的“巾帼建功标兵”,校工会将通报表彰,并授予奖牌、证书;

2.北京物资学院“巾帼建功标兵”,作为参评市级及以上工会系统表彰的重要条件。

活动二:传统文化体验--折扇活动

时间:2021年3月9日下午14:00

地点:图书馆二层中国传统文化体验坊211室

参与人数:25人

活动三:和您共享美好时光--咖啡文化交流活动

时间:2021年3月8日下午14:00

地点:崇德楼801会议室

参与人数:30人

联系人:汤艳丽 联系电话:89534866

欢迎女教职工们积极参加!提前祝愿全校女教职工节日快乐!

                                                                                                                             校工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