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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组工”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工职评工作的通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26940.html),现将2021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需要明确的有关事项

1.政工职评政策严格执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2018年12月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

2.资格审核有关规定。2021年,初、中、高级政工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各系统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初、中级由学校政工职称评定办公室审核,申报高级政工师的,资格审核先由学校把关,市委教育工委严格审核)。市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在初、中级备案审核及高级政工师评审阶段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参评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知识考试免试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者,可免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考试。本办法所指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

4.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凡政工专业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须达到90学时,未达标者不得申报中级及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查依据以《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为准。

5.申报年限有关规定。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2021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

申报人员需于4月9日(周五)前将资格审核材料交组织部(崇德楼915,电话:89534616),并将《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zzb@bwu.edu.cn。由学校统一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资格审核资料包括:

1.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申报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事业单位申报人员2020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如需累计计算政工年限,需提供相关履历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6.其它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专业知识考试阶段(2021年4月)

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24日,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6日-4月2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最新政策文件中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告知符合条件的同志,按要求进行报名。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附件2: 2021年政工专业职务参评资格审核表

附件3: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专业课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