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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物流学院、信息学院:

为推动各入选学科压实主体责任,聚焦目标要求,进一步构建学科动态支持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北京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京教研〔2018〕13号)相关规定及工作计划安排,正式开展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现就中期考核评估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基准时间

1.评估对象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2.基准时间

评估内容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

二、评估方式

本次中期考核评估采取自我评估、客观评估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自评组织与报告撰写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根据学科建设实际,由一级学科负责人召集相关学院撰写《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自评报告》(附件1)。同时,对照建设任务书(结对共建学科对照共建方案)的建设目标任务,填写《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对标计划任务情况表》(附件2)。

以上单位4月19日12点前将材料电子版初稿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yjsy@bwu.edu.cn

2.形式审查

学科建设办公室对自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于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学科负责人。

3.完善定稿

相关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自评材料中的内容及相关支撑数据进行核实与完善,于4月26日将修改后的自评材料电子版及纸版经学科负责人签字后,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4.报送材料

学科建设办公室将自评定稿材料交学校审定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中期考核评估作为下一阶段高精尖学科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物流学院及信息学院相关学科方向负责人、学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结合既定建设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总结建设成效与经验教训,做好自我评估工作。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89534902联系地址:崇德楼617室

附件:

1.《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自评报告》

2.《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对标计划任务情况表》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中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142号)

北京物资学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