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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制订(调整)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研究生院现启动2021、2020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一轮计划)

2021级硕士研究生于2021年7月17日(周六)16:00以前,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或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及提交工作(具体操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点击进入“培养计划提交”界面,勾选相关课程等,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在7月18日(周日)16: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指导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工作(具体操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导师日常工作”——选择“培养计划审核”,点击“通过审核”,即可完成审核)。

二、2020、2021级部分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二轮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选课情况将视作研究生各学期第一轮选课结果。选课人数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15人及以上;专业选修课为6人及以上),正常开课;无人选课的课程,原则上当学期停开。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一轮计划),如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为1-14人,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为1-5人,列入第二轮计划课程库。

2020、202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二轮计划),将于2021年7月19日(周一)12:00-7月20日(周二)16:00进行,只针对上述课程第一轮计划中选课的学生开放。相关研究生需根据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对原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调整(二轮计划),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操作:请导师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将原有个人培养计划退回。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选择“培养管理”——点击进入“培养计划提交”界面,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内容,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相关导师需在7月21日(周三)16: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指导研究生调整后的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工作。

研究生培养计划调整后的选课情况将视作第二轮选课结果。选课人数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15人及以上;专业选修课为6人及以上),正常开课;无人选课的课程及未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原则上当学期停开。

三、二级学科(专硕)责任学院复审

二级学科(专硕)责任学院于7月22日(周四)16:00前,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情况进行复审(查看系统中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情况),确保每名研究生均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调整并且导师均审核通过。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需按上述时间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或调整,否则可能导致部分课程无法开课,同时研究生本人的学分及毕业审核将出现问题。

2.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培养计划制订后,应及时与导师沟通,提醒导师通过培养计划审核,导师需按时对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如未按时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审核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3.如研究生因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未开课,导致所修学分不符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可在每个学期排课前,按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由各责任学院组织进行课程补选。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