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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登记2020、2019科研成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2021年11月11日下午4:30前未能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涉及科研奖励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获奖、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被采纳成果等)视为成果完成人自动放弃科研奖励,望周知!

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