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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精心组织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部署,请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教育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推进力度。继续组织好学生参与宪法知识网络学习。

2.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学生“国家宪法日”现场教育活动。12·4”期间,市教委将组织全市学生现场教育活动。诵读宪法、齐唱宪法歌曲、展示全市学生优秀法治作品,展示全市教育系统宪法法治教育成果,交流教育成效,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具体时间后续再通知)

3.参与全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部署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在12月3日上午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组织师生同步参与“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威严。

4.组织学校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培育浓厚的校园宪法文化。结合系统教育需求,可围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百年党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八五”普法规划等与师生紧密相关的教育内容,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中传播宪法文化、传递宪法精神。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张贴主题宣传海报、宣传口号,在校园网、手机APP等宣传平合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5.组织干部教师专题学习宪法。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干部教师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干部教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性和坚定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可采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家讲座、重温宪法誓词等形式,通过学习强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手机小程序等平台集中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强化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和责任。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周三)12:00前填写《2021年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汇总表》(附件)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bwu.edu.cn

宪法宣传周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8日前将相关文字材料、活动照片报送至宣传部邮箱xcb@bwu.edu.cn

  附件1: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