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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2023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

2023年6月21日(周三)前,各学位点负责人需面向指导教师和学生做好培养方案解读和培养计划选课指导,根据学生情况、专业方向特色、未来培养方向合理科学制订培养计划,严肃对待培养计划制订工作。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一轮计划)

1.培养计划制订:6月25日(周日)前,2023级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学位或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及提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培养计划审核:6月27日(周二)前,研究生指导教师需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指导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工作(见附件1)。

3.培养计划选课结果公布:6月28日(周三)前,研究生院公布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选课情况,即研究生各学期课程第一轮选课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选课人数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15人及以上;学科/专业选修课为6人及以上),正常开课;

(2)无人选课的课程,原则上当学期停开;

(3)如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为1-14人,学科/专业选修课选课人数为1-5人,则列入第二轮计划课程库。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二轮计划)

1.培养计划调整(二轮计划)范围:只针对已列入第二轮计划课程库的课程在第一轮计划中选课的研究生开放,可调整选择的课程仅包括第一轮已确定开课的选修课和第二轮计划课程库中的课程(注意:第一轮选课结果中已确定开课的选修课,不允许退选)。

2.培养计划调整(二轮计划):6月28日(周三)-6月29日(周四),上述研究生需根据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对原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调整(二轮计划),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与一轮计划相同)。

3.培养计划调整后的审核:6月30日(周五)前,相关导师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指导研究生调整后的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工作。

4.培养计划调整后的选课情况公布:7月3日(周一)前,研究生院公布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调整后的选课情况,即第二轮选课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选课人数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15人及以上;学科/专业选修课为6人及以上),正常开课;

(2)无人选课的课程及未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原则上当学期停开。

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复审

7月3日(周一)前,各责任学院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系统录入情况进行复审(查看系统中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情况),确保每名研究生均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调整并且导师均审核通过。

五、课程补选、特殊开课申请及审核

如2023级研究生因二轮计划所选课程未开课而导致学分未选够,各责任学院可根据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组织研究生进行课程补选(每学期末,将安排对下学期开课课程进行补选)或进行特殊开课申请。

(一)课程补选

7月4日(周二)-7月5日(周三),各责任学院组织研究生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确定开课的课程进行补选。需补选课程的研究生请填写课程补选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至所在责任学院。

(二)特殊开课申请

责任学院也可以根据相关培养方案的要求与开课学院进行沟通,从2023级一轮、二轮计划后,未开课的课程中适当安排相应课程进行补选。需补选上述课程的研究生也请填写补选课程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至责任学院。由责任学院进行特殊开课申请。

7月6日(周四)前,各责任学院需对上述两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研究生补选课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特殊开课申请表”(见附件4)一起提交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yjspy@bwu.edu.cn(需有主管领导电子签名)。

7月7日(周五),研究生院完成特殊开课审核工作。

(三)培养计划修改

针对课程补选、特殊开课两种情况导致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变化,各学院需统一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其中,不开课课程无需退选,增加课程需补选。

六、注意事项

1.研究生需按上述时间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或调整,否则可能导致部分课程无法开课,同时研究生本人的学分及毕业审核将出现问题。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选的所有课程及导师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调整的课程,均须遵照本专业学位或一级学科培养方案的规定,不能跨选其他专业学位/学科的课程。

3.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培养计划制订后,应及时与导师沟通,提醒导师通过培养计划审核。导师需按时对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如未按时进行审核,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审核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学校整体安排,上述各项工作如有变化,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