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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录取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4〕414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物院发〔2024〕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录取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核查内容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新生入学后采集的照片与录取照片、身份证件照片比对是否一致;

5.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二、核查数据填报要求

(一)本科学生及预科学生

1.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4级本科及预科新生档案信息与招生信息是否全部一致,招生信息以教务系统中学籍数据为准(来源于招生数据),档案信息由学生处提供,并在“附件1: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及预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档案信息核对”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

2.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4级本科及预科新生中有考生加分政策的,与档案核对,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2: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及预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加分情况”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如本学院无此类学生在表格内容第一行中写“无”提交);

3.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4级本科新生中有国家专项政策的,核实报名资格,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3: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国家专项政策”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如本学院无此类学生在表格内容第一行中写“无”提交);

4.核对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由安稳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下发至学院的户籍特殊情况名单中的学生请学院核对档案,复查结果在“附件1: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及预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档案信息核对”的备注列中注明,如无问题请注明“户口迁移无问题” (户籍特殊情况名单中的学生必须全部标注);

5.核查新生及预科生入学体检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

6.核查新生照片比对未通过名单中的学生,依据学信网身份复核标准,请各二级学院查阅学生档案资料,对比学生的招生信息、招生照片与学生的学籍信息、档案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关键信息修改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修改情况在附件5中说明,最后得出初步结论。

1)每个学生有一个“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复核问题反馈表”,核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复核结论,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和学生档案核对有出入或疑似问题的,请提供档案复印材料。如有其他学院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材料请附后面一并上交。所有表格、复议材料需盖章签字。

7.以上所有本科及预科学生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学生信息汇总到对应的问题汇总表中(附件5:疑似问题汇总表(本科生及预科生))单独提交。

(二)贯通培养中高职转段单独录取新生

2024级贯通培养中高职转段单独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参照本科学生及预科学生复查方案执行。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1.各学院核查本学院2024级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档案信息与招生信息是否全部一致,招生信息以教务系统中学籍数据为准(来源于招生数据),档案信息由学生处提供,同时核查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在“附件4:2024年录取新生(第二学士学位)入学资格复查表”中记录复查情况(全部确认不能为空),学生信息有问题全部记录在备注列中。

2.核对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由安稳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

3.核查新生入学体检结果,由后勤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

4.核查新生照片比对未通过名单中的学生,依据学信网身份复核标准,请各二级学院查阅学生档案资料,对比学生的招生信息、招生照片与学生的学籍信息、档案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关键信息修改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修改情况在附件6中说明,最后得出初步结论。

1)每个学生有一个“新生学籍注册数据复核问题反馈表”,核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复核结论,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和学生档案核对有出入或疑似问题的,请提供档案复印材料。如有其他学院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材料请附后面一并上交。所有表格、复议材料需盖章签字。

5.以上所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学生信息汇总到对应的问题汇总表中(附件6:疑似问题汇总表(第二学士学位)),单独提交。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按学生学历层次,将学院所有2024级报到注册的新生分别填写对应的“复查表”和“汇总表”,附件中6个表格全部提交,如无疑似问题汇总表第一行中填写“无”。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附件1至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人文楼213)。

附件:

1.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及预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档案信息核对

2.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及预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加分情况

3.2024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国家专项政策

4.2024年录取新生(第二学士学位)入学资格复查表

5.疑似问题汇总表(本科生及预科生)

6.疑似问题汇总表(第二学士学位)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