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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及《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和名额

参照《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选;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于2025年5月19日前将《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及《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公示,按要求向市教委上报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材料。

(三)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电子证书)。

(四)《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推荐比例择优推荐;

(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填写说明:

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不要调整页面布局和大小,不要加页。

2.所有内容无涂改,须本人签字。

3.逐级签署意见、签字、日期级加盖章。

4.其中“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国内升学、国内就业、出国出境、自主创业、其他。学历为当年取得学历:硕士研究生。

5.照片为彩色1寸照片,不能为黑白照片,可张贴可彩印。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89534320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名额》

附件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