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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和相关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通知,我校将于下半年完成学历补注册和学位注册工作。请符合学历和学位审核要求的离校毕业生于10月20日(周五)前向所属学院提交《北京物资学院学历证书申请表》(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2),并附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个人成绩单。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周五)之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离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离校生生学历、学位证书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附件3)和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学历证书申请表》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证书申请表》

附件3:《离校生学历、学位证书审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