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离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和相关同学:

根据教学安排,学校将于下半年完成学历补注册和学位注册工作。请符合学历和学位审核要求的离校毕业生于9月26日(周三)前向所属学院提交《北京物资学院学历证书申请表》(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证书申请表》(附件2),并附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个人成绩单。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周五)之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离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离校生学历、学位证书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附件3)和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