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实施情况,现将本次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2019-2020学年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请各部门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2019-2020学年(2019.9至2020.10)各项学生职务、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公示内容需包括学生所在学院、姓名、学号、职务或所获奖项、奖项级别),并依照《学生手册》(《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核算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积分。各部门在公示阶段受理学生的意见反馈(公示期11月5日截止),各项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及积分由公示部门负责解释。
各部门将部门公示网站链接于10月30日下班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邮件主题请用《***部门学生职务/活动/评比/竞赛获奖……情况公示》命名(获奖情况已在工作开展时在部门网站公示过的不需重复公示,只需把公示链接按要求发送邮箱即可)。学生处汇总各部门公示链接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方便全校师生查看。
公示提供部门及公示范围:
各学院:校级及以上与专业和学风建设相关比赛、竞赛获奖情况;抗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
学生处:校级及以上就创业比赛、读书报告展示评选等获奖情况、献血情况;抗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
教务处:2019年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市级及以上)情况;
科研处:本科生相关学校优秀论文评比、专利等获奖情况;
校团委: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及学生参与各类实践项目、竞赛等情况;拾金不昧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社团评比情况;学生宿舍检查和评比情况;抗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
学生公寓: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等评比情况;
艺术教育中心:学校主办的文艺类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学校代表队参加校级以上文艺类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抗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
体育教学部:学校主办的运动会、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学校代表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等各项获奖情况;抗疫行动计划参与情况。
二、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完成时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部门 |
2020年10月30日前 |
各班学生学年个人总结、德育基本素质评价 |
各学院 |
2020年10月30日前 |
学校各相关部门公示学生活动、评比及竞赛获奖情况 |
各相关部门 |
2020年11月5日前 |
各学院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公示汇总评分、评价结果 |
各学院 |
2020年11月11日前 |
学生提交申请 |
各学院、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体育部 |
2020年11月19日前 |
部分校级各类奖学金评选,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
学生处、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体育部 |
2020年11月26日前 |
各学院进行学生评优评奖,公示评优评奖结果并报学生处审核 |
各学院 |
2020年12月2日前 |
审核评优评奖结果 |
学生处 |
三、部分校级奖学金申请和审核流程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审意见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3.优秀学生干部奖: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关于评选北京物资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的通知》。
4.特等、一等文体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汇总提交至林鑫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团委指导教师处,由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至体育教学部竞赛中心。
5.优秀学生社团: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校级奖学金评审后,请在校园网本部门网页公示,并将公示链接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wuxuegong@163.com,学生处将汇总在学生处-公示栏里进行公告。
请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本年级的《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素质评价办法》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2019级学生奖学金评定请结合抗疫行动计划。
学生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