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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顺利结项,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物院发〔2021〕49号)要求,现启动横向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在我校科研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且项目计划结项日期在2024年8月30日(含)之前的横向科研项目,需参加本次结项工作。

二、结项过程及流程

  1. 科研处将整理汇总各单位横向项目情况,对标科研服务平台中登记的项目“计划结项日期”,并分类整理出待结项项目清单,发送至各学院。

  2. 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3. 《项目(横向)结项登记表》;

  4. 《项目结题证明》(须附甲方单位盖章的原件)或专家验收证明材料;

  5. 《课题结项报告》。

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将上述纸质文件收集后提交至科研处;电子文件(《项目结题证明》或专家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课题结项报告)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服务平台“横向合同结项”模块上传。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进行最终审核。《项目(横向)结项登记表》由科研处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科研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三、有关要求

横向项目结项是对横向科研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横向项目的结项工作,认真组织,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结项。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57 5101

办公室:崇德楼41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1.项目(横向)结项登记表

2.项目结题证明

3.课题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