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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抽检对象与内容

1.抽检论文覆盖各学院2020届全部本科专业。采用随机抽检方法,每个专业抽检比例不少于15%。具体抽检篇数及相应名单另行通知。

2.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二、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要求

1、学院自查阶段:

3月1日—3月31日:各学院对2020届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进行自查,对有问题的论文提出整改方案。2021年3月8日前向学校提交学院论文自查计划,2021年3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自查总结;自查计划至少包括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查专家小组安排和学院自查进度,以及学院自查整改等环节的相关时间进度。

2、学校抽查阶段:

4月1日-4月9日:教务处发布抽检论文信息,学院提交抽检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名和材料右上角按学校抽检编号命名;只需论文包括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件,不需提交开题报告、考核表等其他材料,整篇论文不能含有任何体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4月12日-4月23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阅;

3、反馈与整改阶段:

4月26日-4月30日:反馈抽检结果并通报;

5月6日-5月21日:学院对不合格论文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抽检结果处理

抽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将在抽检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反馈至相应学院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院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凡经抽检确定为不合格论文数在全校排名靠前的学院,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赴相关学院,听取学院论文工作组织与管理工作汇报,并进行督查和指导。

各学院应在总结2020届毕业论文合格性抽检工作基础上,加大对正在开展的2021届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把好本科生毕业出口质量关。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附件2:2020年学士学位论文自查表.xls

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