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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的通知

按照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申报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个人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4)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推选程序

1.推荐提名。3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至wytw_zzb@126.com,校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申报人选条件等相关要求,向北京市推荐“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汇总审核。团市委组织部对申报人选(集体)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反馈和修改,并与团中央组织部进行初步沟通。

3.确定人选。组织部提请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人选。

三、工作要求

1.严把考察关。所有提名人选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单位群众的意见,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申报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需填报相应考察表(附件4、附件5)。

2.严把填报关。切实履行审核责任,督促指导申报人(集体)如实、准确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2、附件3),汇总填写人选信息表(附件6)。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格式严格参照表格下方说明,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3.严把材料关。事迹材料样式参照附件7,应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申报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所获荣誉奖项;第二部分为候选人简要介绍(300字以内,与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保持一致);第三部分为申报人详细事迹(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事方式整理)。每名申报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一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分辨率350dpi、大于100kb)和能够体现本人工作场景的照片4—5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每个申报集体需提供集体照2—3张(仅需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

3月8日(周一)中午12点前,对照团中央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另需电子版(DOC格式)、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3.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另需电子版(DOC格式)。

4.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5.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如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的,需填报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7.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表。另需电子版。

8.每名申报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一张、工作照4—5张。每个申报集体需提供集体照2—3张。仅需电子版,无需冲印。

以上1-7项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均需一式两份报团市委大学部,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照片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ytw_zzb@126.com

附件:

2.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4.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企业负责人)

6.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表

7.事迹材料模板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89534406

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