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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当前,新冠肺炎新增阳性感染者数量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学校寒假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明确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各项要求,科学做好个人疫情防治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教职工身体健康和校园整体安全稳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离返京和出入境管理

1.教职工离返京须通过企业微信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成行。副处级干部及处以下教职工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由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京外教职工须密切关注并遵守所在地及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于下学期开学前返京并为新学期开学做好相应准备。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返京返岗的,须按照《北京物资学院考勤管理办法》(物院发〔2022〕40号)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不归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2.教职工在寒假期间计划因私出国(境)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审批和请假获批后,通过企业微信提出离返京申请。确因特殊情况在开学前无法返京返校的教职工,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按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入校管理

寒假期间,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与管理秩序,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入校的教职工请自觉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验工作。教职工如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请自觉暂缓入校。

三、关注健康状况,科学防治疫情

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要及时关注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科学认识新冠病毒特点,去往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外出返家后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每日开窗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环境。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教职工请及时接种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先不要参加社会活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防治索引居家休息治疗,必要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四、了解掌握新学期开学前教职工状态

全体教职工须于新学期开学前返京并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二级单位应在开学前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实际状态并及时督促京外教职工按时返京。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返京的,各二级单位需及时了解掌握原因并做好考勤工作,对于存在困难的教职工,各二级单位请主动做好关心慰问,及时帮助解决。

祝全体教职工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人事处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