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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要求,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近期组织教学督导组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15-430日(第8-10周)。

二、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包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主要对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过程性记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利用学习通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情况,包括组织签到、互动讨论、作业布置与反馈、课堂测验等。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主要对2024届毕业实习资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院部自查

各院部自查时间为415-419日(第8周)。

各院部成立由院部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院部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检查组。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检查材料准备和自查情况分析与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

各院部需组织学生座谈会,按照引导性问题(详见附件1),了解学生对每门课程教学情况的意见与建议,并按开课学院分类汇总学生座谈会记录。

请各院部于56日前将自查报告(内容提纲详见附件2)、学生座谈会现场照片(3张)、评价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3)发至教评中心邮箱(jpzx@bwu.edu.cn)。

(二)校督导组检查

1. 本学期课程教学过程性记录检查(第9周)

请各院部于422日下班前将教学过程性记录自查表的电子版(见附件4)发至教评中心邮箱(jpzx@bwu.edu.cn)。

2. 2024届毕业实习资料存档检查(第10周)

请各院部于424日下班前将毕业实习资料存档自查表的电子版(详见附件5)发至教评中心邮箱(jpzx@bwu.edu.cn)。

四、考核结果与应用

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检查结果予以反馈,并与本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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